问题 | 未占有质物的质权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质物,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归其所有的不动产、动产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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