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到2020年全市城镇中小学消除超大班额(66人以上的班),大班额(56至65人的班)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21年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到2022年全部消除大班额。为此,2020—2022年全市城镇共规划建设171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60所(小学44所,初中16所),改扩建学校111所(小学82所,初中29所)。规划建设规模1444503平方米,规划总投资394159万元。学校建设完成后,预计增加学位182555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