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西瓜算的上犯罪吗 |
释义 | 偷西瓜是犯罪的行为,如果盗窃西瓜数额到达1000元以上,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不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律师在这里举个例子:女子为解暑偷西瓜吃被抓床底下还有4个吃剩的炎炎夏日,最惬意的事情之一莫过于吃西瓜消暑了。不过,西瓜好吃也应取之有道,昨日,51岁安徽女子李某因偷西瓜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24日上午8时许,刘先生向晋江青阳派出所报警称,他的一车西瓜被人偷走了10多个。刘先生说,前一天晚上他刚从东石进了一车西瓜,准备隔天载到菜市场卖。考虑到装卸麻烦,刘先生便把西瓜直接放在车上,用一张帆布遮住。可隔天早上要出门时,却发现原本一整车的西瓜少了一窟窿。民警调取了刘先生停车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日凌晨2时许,一女子骑着一辆三轮车在附近出现,随后用一个大塑料袋装走车上的西瓜。昨日中午12点多,民警在青阳街道莲屿社区将盗窃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交代了偷西瓜的违法犯罪事实。李某称,案发当天凌晨,她骑着三轮车经过,见帆布下盖着一车西瓜,就想着偷些西瓜来消暑解馋。民警介绍,李某被抓获后,在其租房床底下发现吃剩下的4个西瓜。事后,李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以上是关于偷西瓜算的上犯罪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