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电话报案。 报案时效:发生意外或住院后家长一定要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将有关信息反馈给保险公司。报案方式包括通知代理人、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 二、将索赔资料收集齐全,索赔资料包括: 1、保险单复印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保险人事先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 4、事故说明,本人或学校填写; 5、账户复印件(指需要保险公司直接汇入该帐户的),可不提供,可用现金代领后送给学校,或学生及家长直接到保险公司领取。 三、将索赔资料收集齐全后,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四、等待保险公司查勘,核赔。 五、领取赔款,所需资料: 1、《理赔单证接收回单》; 2、《赔款收据》; 3、被保险人本人领取赔款的,需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