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一年了还没执行 |
释义 | 行政拘留过了一年还会执行,行政拘留如果是中止执行的,一般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如果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一、行政拘留一直未执行怎么办 如果公安机关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举报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二、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什么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