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了被威胁怎么办 |
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威胁纠缠存在威胁恐吓情况,可以直接拿着相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于公民举报、报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一、做完笔录让回家算不算立案 做完笔录不是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 二、立案通知书可以发短信吗 立案通知书一般不用短信通知,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然,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寄送立案通知有困难或者为预先告知立案的,公安机关可以以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案件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可以予以立案了,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制作立案通知书,然后通知相关报案人。如果收到用短信的方式告知的刑事立案通知书,切不要盲目相信,应尽快核实其真实性,以免受骗。 三、受理案件后是不是还没有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流程是先受案—立案—侦查—结案,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查是否立案,一立案就会立即处理案件。但各地区的审查力度都不同,案件大小也不一样,所以没法给具体的时间。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略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存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不予立案。 被告人决定不提起诉讼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并送达原告。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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