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和被告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主体不同,原告是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告是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3、权利不同,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一、原告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二、被告人不出庭的办法如下: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总而言之,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人员。原告是被告的对称,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导致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一、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告是谁,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是起诉书的核心内容。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否则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