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未及时缴纳社保导致无法领取住房补贴,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
释义 | 公司需要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员工所在企业的法定义务,这是无可辩驳的。并而且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员工自己委托代理机构缴纳的,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企业支付给员工。而这时候,劳资双方的关系已经不单纯是劳动关系了,变成了普通的民事关系,所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就应当以要求企业补偿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是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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