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庆节期间不可以领结婚证。 要领结婚证,按照有关规定,国庆节民政局放假七天,十月一日至七日,民政局没有上班办理各项业务,十月八日正常上班,可以带证件办理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另外如果有想挑选个吉日吉时的,也最好提前算好国庆之外的其他时间,以免耽误了结婚的整体进程。据悉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领证注意事项: 1.登记地点:可以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携带证明:领证时需要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双方的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说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3张结婚照片。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