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成都市公安局下发的《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大中专院校开具的毕业生报到证 (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未分配工作证明书(原件) 户口迁移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和入户地户口薄及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学前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一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