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把钱打到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做理财产品,承诺的3个月到期,现在到期了不给我们回款怎么办? |
释义 | 理财到期后不到账的处理方法有:当事人应当尽快咨询平台,如果发现平台跑路,应当尽快报警,金融产品到期后,资金不会在当天到达。一般资金会在2-3天内转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五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七条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现在公司法人代表挪用公司公款130万元,我们走法律程序已赢了,老总没线给我们,怎办?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时要注意起诉状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后,发现公司法人确实挪用公款的,应当作出正确的判决,追究其责任。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给一家公司供货,现在他们不用我的货了,有一单尾款也始终拖着不给办,我反复要款也不给办,我该怎么办? 对方久拖货款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及时催告其支付;对方拒绝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去向仲裁结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现在我要求轮流管理,账户和钱一直他管理,从公司才开始到现在十个月的时间,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 公司解散时,清算后若是有剩余资产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你好,我是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的法人成立了另一家公司,现在我们要把一些员工搬到一家新公司。我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本人去现场办理,可以由公司员工带相应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如果有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还要在办理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人变更需要一系列的流程和手续,需要每个股东的亲笔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我们公司四个合伙人,由于内部矛盾,于今年三月份我退股,囗头协议,到现在股金一直没到我帐上? 退股协议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公司法》,非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退股。在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强行退股,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一旦出资,用于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每个股东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利益。股东仅享有股权,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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