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届毕业生是指按期毕业的学生,不过广东相关政策规定,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在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适用对象: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 二、适用对象 (一)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二)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回粤就业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三、适用期限 (一)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二)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