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公务员可以以自己的财产担保,但应认识到风险,贷款担保是连带责任。除转贷外,机关法人也不得为保证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担任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公益为目的,也不得担任保证人。因此,国家机关不可以充当保证人。公务员提供担保时,需以个人财产为担保,这是法律允许的。但需要注意贷款担保责任通常为连带责任,存在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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