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对出纳进行规范和约束 |
释义 |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 (1)管理现金。掌握每天库存金额,不得超过银行按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如发生超库存被罚款时,若因出纳末及时将超额现金存入银行造成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2)不准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从银行套取现全支出,也不准以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职工奖金或奖品,递进现金管理的监督。 (3)不准以“白齐”抵充现金,不准贪污挪用现金。 (4)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超过银行存款余顿的空头支票。出纳人员开出空头支票而发生的罚款。由出纳人员负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不得签发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5)出纳人员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6)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多头开户,逃避经济监督。 2.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1)根据审核的会计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编制资金收支日报表。 (3)协助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汇总表和月度资金结算表。 (4)按时发放工资、奖金,并填制有关的记账凭证。 (5)严格遵守现全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 (6)负责库存现金、空白结算凭证、有价票据、印章的安奎管理工作。 (7)负责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对取得的发票(或收据)进行审核。 (8)负责融资过程中相关凭证的填制。 (9)完成领导变办的其他工作。 一、签发支票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严格做到“九不准”。 1、不准更改签发日期; 2、不准更改收款人名; 3、不准更改大小写金额。 按照《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如若更改,即成为无效票据;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即签发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支票; 5、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6、I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的空白支票即指事先盖好印章的支票。携带该种支票外出,遗失后将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7、不准签发有缺陷的支票。有缺陷的支票表现形式主要有: ①印鉴不符,即支票上的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或是支票上的印章盖得不全。银行审查出印鉴不符时,除将支票作废退回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②戳记用印油而不用印泥的支票,或印章字迹间模糊不表的支票。 ③污抽支票,即票面破碎、污损,无法辨认或字迹不表的支票。 ④账号户名不符,或户名简写的支票。 ⑤更改处未盖预留印鉴的支票。 ⑥付款单位已清户的支票。 ⑦未填写用途或所填用途不当的支票。 ⑧不是按规定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的支票。 ⑨购买未经批准的专控商品的支票。 ⑩非本行的支票。 8、不准签发用途弄虚作假的支票。签发用途不真实的支票,系套取银行信用行为,银行一经发现,按违反结算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9、不准将盖好印鉴的支票存放于他人处让其代为签发,以防形成空头支票或经济诈骗。 (二)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晰。 1、支票要按顺序编号连续签发,不得跳号; 2、日期中的年份要写完整,不得简写,如1999年不得写成99年; 3、收款人必须写全称,不得写简称,防止户名不符,形成退票; 4、签发人开户银行名称用刻好的银行小条章(向银行购买支票时盖好)加盖清楚,不要手写(银行会计规范化管理要求); 5、签发人对本单位账号要写,最好也用小条章; 6、注意日期、收款人、大小写金额的准确填写,防止签成无效支票; 7、其他更改的地方要加盖预留印鉴,使用印泥; 8、由于现行支票上没有付款单位名称栏目,必须使用预留在银行的印鉴,所以印章一定要清楚; 9、不得用蓝墨水填写。总之,要遵照银行的规定,不可自以为是。 (三)要由专人签发。支票应由财务部门分派专人保管、签发,不要多人插手,以便分清责任。如今,支票打印机也陆续在财会部门中使用,对此要明确出纳专人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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