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反担保合同是怎么回事呢
释义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一、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债务人不偿还,担保人根据担保责任的不同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偿还贷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如何享有撤销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能依法享有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了变化,即担保人变为债权人,此时担保人也依法享有撤销权。
    三、反担保的概念是什么啊?
    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设立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3: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