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赔偿的流程如下: 1、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审查,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3、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机关印章,并送达赔偿请求人。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害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和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