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嫌疑人不配合见面,可能会对案件调查和侦破造成一定的困难。但是,法律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来迫使嫌疑人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sixty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必须有法律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seventy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或者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解释询问或者讯问的内容和方式,并向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seventy六条:对于拒不配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但是,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前,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关权利,并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来迫使嫌疑人配合调查,但必须有法律依据,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异议,并向其告知有关权利,双方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