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积分落户积分表具体是怎样的呢? |
释义 | 1.投靠配偶:35周岁以上,投靠配偶在津居住10年以上。 2.投靠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他处无子女投靠,子女户口均在津。 3.投靠父母:18周岁以下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当地落户的,准予在津落户。 4.引进入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自己名下有房,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可在津落户。本科35周岁以下,已与我市注册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在津工作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5.离(退)休人员: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准予在津落户。 6.农投农结婚:外地农业人口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以及“两区三县”农业人口与其他13区农业人口结婚,随迁子女18周岁以下的,准予在津落户。 7.突出贡献:纳税金额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准许本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深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第四条: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 第五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守法情况。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房地产权登记信息。 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 市科技、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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