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若房子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由开发商对裂缝部位进行维修。若开发商不肯承担保修责任,可以向当地建设局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所以,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7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1)地基基础和立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层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施安装为两年; (5)装修工程为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