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埋藏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埋藏物,是指长期埋藏于地下或包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已无法证明的物。 一、遗失物埋藏物有以下区别: 1、遗失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标准是:发现的时候,是否是处于被埋藏与他物之状态。 2、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与先占的区别:前者的物为有主物,后者的客体是无主物。 3、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 二、埋藏物具备的要件 1、一般为动产。 2、须有埋藏事实,以不易被他人从外部发现为必要。 3、埋藏物是有主物,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无主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