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微企业不是以注册资金来认定的,而是根据税收和营业额来计算的。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 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 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网络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