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仅仅有购房合同是不足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银行储蓄账号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