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是为推进河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全落实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各级河湖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是指在河湖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为了推广河长制,规范各级河湖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一部指导性文件。该规定的制定,旨在全面改善河湖环境质量,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水文服务。《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河长制全覆盖:设立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河长,形成河长制全覆盖的格局,建立河长长效机制。2. 河长机构的职责:规定了各级河长机构的职责,明确了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3. 河长机构的权利:明确了各级河长机构对河湖水资源进行保护,控制污染排放和进行处罚等方面的权利。4. 河长机构的义务:规定了各级河长机构对于水利工程管理、水流治理、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义务,为实现河湖环境的长期改善提供有力的保障。通过《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的制定实施,将为湖北省的河湖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明确的指导方针。 如何加强河湖长制的落实和监督?为加强河湖长制的落实和监督,需要加强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推动河长制建设全面落地。具体做法包括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评价标准,扩大社会参与和监督等。 河湖长制的推广和落实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在加强协调和推进方面下更大力气。希望《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的实施能为河湖环境的改善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各级河长机构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推动河长制建设迎来新的发展。 【法律依据】: 《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各级河长机构应当制定并公布河长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水文事件,保护人民群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