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病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释义 |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在员工病假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若用人单位一意孤行,执意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行为属于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必须支付员工相应的赔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伤医疗期满不上班处理方法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严重违纪除外)。 而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才能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 (二)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注销等情形的。 除此四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理由与工伤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对于上述问题中的八级工伤员工长期休病假不来上班,因为该员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如果员工确实存在伤病,在员工主观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此,因为员工的工伤身份,即使其医疗期满不能来上班,或者上班不能从事原有工作,公司调整岗位后仍不能从事,用人单位也不能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员工生病,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用人单位和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后,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要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然后由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通知给工会,最后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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