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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上能直接给工会拨款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经过审批除定期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外,对企业工会开展的活动和添置设备还经常给予经费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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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