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3、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国家机关的公文而仍然决意盗窃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ps修改身份证出生日期犯法吗 PS修改身份证的话,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军警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二、伪造盗用他人证件者应给予什么处分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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