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个月了为什么还没消息 |
释义 | 诉讼起诉必须符合条件,包括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受理范围和管辖权。起诉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副本。起诉状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和证人信息。法院应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并在7天内立案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对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规定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后,法院接到诉状,会在7天以内下达是否立案通知。r如果立案,会在5天以内给被告下达诉状副本,要求其15天以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不影响庭审。r会在开庭前3天,给双方当事人下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r如果当事人提交诉状后一个月了还没有动静,当事人可以上诉。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r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r (二)有明确的被告;r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r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r(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r(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r(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r(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提起离婚诉讼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在立案后5天内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要求其在15天内提交答辩状。庭审前3天,双方当事人将收到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若一个月后仍未有进展,当事人可上诉。法院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将作出裁定书,原告可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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