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为什么一直没有通知 |
释义 | 一直没有通知,当事人可以到法院去了解相关情况。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迟迟没有消息,也没有通知,建议多联系办案法官以及寻找专业的律师做代理。 不想离婚对方一直起诉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又起诉的话,只能双方一起协商看能不能有别的解决方式。 立案了为什么没有立案通知书 立案了没有立案通知书原因,具体如下:1、认为没有犯罪事实;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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