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么 |
释义 | 法院可以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及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或和解被废止也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公司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的程序为:1、申请和受理,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破产宣告,债权申报;3、变价和分配;4、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破产和解有什么相关的条件 破产和解的条件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应当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4、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三、公司破产重组多久办好手续 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我国法律对破产重组需要多长时间并没有做相应的规定,但是破产管理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延长破产重组的时间。我国《破产法》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第七十八条也规定了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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