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无约定的,以离职当天为终止日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则为提前三日。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一般由合同约定的日期决定,无约定的,终止日期为办理离职的当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有法定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终止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能享有一定的法定福利待遇。具体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年假结算、加班费结算、未休假补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经济补偿等。然而,具体的福利待遇标准和条件会因国家、地区和个人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应该咨询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或就业合同,以了解自己在终止劳动合同后享有的具体福利待遇。此外,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一般由合同约定,无约定则为办理离职当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也可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可能享有一定的法定福利待遇,如工资结算、年假结算、加班费结算、未休假补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经济补偿等。具体标准和条件因情况而异,劳动者应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就业合同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有侵害,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