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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什么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释义
    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指的是公民依法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审议、代表候选人名单协商、参加投票选举等。
    不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人有:
    1、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取得中国国籍的;
    2、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4、经过刑事判决,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
    5、未成年人没有;精神病患者没有;
    6、非我国公民没有。
    7、在直接选举中,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和和被选举权。
    综上所说,依照我国现行的《宪法》中相关规定,凡不在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行列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
    《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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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8 4: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