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格权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人格权是指基于法律人格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维护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和信用权。 法律分析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 拓展延伸 人格权的保护与维护措施 人格权的保护与维护措施是指为了确保每个人的人格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法律保护、教育宣传、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首先,法律保护是最基本的手段,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人格权的内容和范围,并对侵犯人格权的行为进行惩罚和赔偿。其次,教育宣传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加强人权教育,提高公众对人格权的认识和意识,培养尊重他人人格权的价值观。此外,社会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媒体、社会组织等途径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侵害人格权。维护人格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真正实现人格权的保护与维护。 结语 保护人格权需要法律保护、教育宣传和社会监督等多方合作。法律保护明确规定人格权内容和范围,惩罚侵权行为。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人格权的认识和尊重。社会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侵害人格权。全社会共同努力,实现人格权的保护与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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