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来我是没弄清问题,你们这是变更记账本位币,按的是即期汇率来记账,所以你们确实是需要增资,而且按折算完以后的入,之前的35万美元折合多少就是多少,也就是不存在差额了,再按增加的19万美元折合做增资处理。因为你们之前的记录是美元,实收资本也是美元。所以现在换人民币没影响的。那302不是记帐的数,所以都不用调整的啊。那这样的话还是我之前的回答做法,就是你们实收时美元换算成了302入的实收资本。他的汇率变动是计入汇兑损益。是和实收资本这权益科目无关的,工商要你们增资的话,原因我不清楚,但做法的话,你们就按增资的美元按实收的日期汇率折算入帐就可以了,之前的差额是不调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