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清欠办一般属于住建局。 清欠办不是国企内部的科室,而是当地政府设立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设立的日常办事机构,即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欠办,一般设立在住建局,部分地区在人社局。 清欠办的主要职责: 1、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2、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 3、指导、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4、及时受理并查处各类举报投诉。 清欠办是可以帮民工要钱的,清欠办是政府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专门办理欠费情况的一个机构,存在临时性,主要是针对年底拖欠工资比较严重的地区设立。清欠办的职责有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等。 建设局职责调整 ①、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②、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③、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④、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⑤、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