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