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儿没有 赡养 父母有 继承权 ,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 继承人 对遗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 并不以是否赡养父母为条件,子女 继承 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定的,可以依据赡养义务的多少确定分割遗产份额。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