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板跑路不退费,应根据合同约定赔偿损失;若无约定,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遭受损失方可要求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应超过违约方应预见的全部损失。 法律分析 老板跑路不退费,赔偿具体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未约定,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一方违约不退费导致对方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额应等同于所遭受的损失。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应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应该预见的因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