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与多少岁的人发生性行为不犯法 1、与14周岁以上的女孩,且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不属于违法。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被人诬告强奸罪怎么办 被人诬告强奸罪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男女恋爱,可以证实二人正处于恋人关系的,事后女方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 2、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 3、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