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长职责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查;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一、公司董事会的权利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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