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是指
释义
    统计执法检查方式,是指具有统计执法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对参与统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按不同标准可作如下分类:
    一、根据检查在时间上的不同,可分为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的固定时间开展的检查。一般是结合统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对各种组织和公民提供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定期检查。这种定期检查方式,带有一定的规律性,对统计管理相对人会产生稳定的警戒作用,促使其时刻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合法的轨道。定期检查已被省、地(市)、县统计部门普遍推广应用。临时检查,是指在时间上无规律的突击性检查。它是结合统计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有关举报线索随时进行的检查。由于这种检查具有突然性,被检查对象事先难以做好充分准备,无法掩饰存在的问题,因此这种检查更有利于发现问题,获得的情况有时更具客观性和真实性。
    二、根据检查涉及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全面检查,是指统计检查机构在管辖范围内对统计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系统地进行检查。从检查的对象来说,既包括辖区内组织统计调查的所有调查单位也包括有义务提供统计数据的全部被调查单位。全面检查一般应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这种检查由于具有全面系统的特点,有利于发现统计活动中带有长期性、普遍性的问题,从而能为制定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如1994年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统计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使修改后的《统计法》更符合客观实际的需要。
    三、根据检查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联合检查和单独检查联合检查,是指两个以上具有检查权限的行政机关共同实施的对统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1989年、1994年和1997年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联合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这种检查方式,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组织规格高,涉及面广,影响大,能够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有利于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单独检查,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对统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相对于联合检查而言,这种检查方式操作更简便,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更紧,对于预防、制止一般性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7: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