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为: 1、审查。 2、调查。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5、受理被害人控告。 6、通知立案的标准。 7、决定通知立案。 8、送达与告知。 9、通知立案后跟踪监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