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厂房及地上附着物要交契税。 当公司购买厂房时,土地使用权、房屋、其他构筑物、绿化物都是不可分割的,需要统一交纳契税,购置的资金也要以此作统一核算。这是因为土地权和房屋为一体,其他构筑物和绿化物也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在统一后才能确定总价税,支付契税。 解决这个问题,公司应该拿出所购买厂房的总价款,将其分类计算,针对不同的购买项目支付相应的契税,绿化物也不例外。 契税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综上所述,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采用比例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