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取保候审记录能考教师吗 |
释义 | 不能,取保候审表示案件没有处理完结,如果是无罪,公安阶段会撤销案件,检察院阶段会不起诉,法院阶段会有无罪判决。才表示案件处理完结。考教师资格证,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怎么办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应分情况来定。若是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若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的处理;若是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二、存疑不起诉算无罪吗 存疑不起诉不代表是无罪。一般来说,存疑不起诉,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结束了,而无罪判决是案件公诉到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所处的阶段不一样,作出的机关不一样。 而且不起诉并不一定意味着无罪,在刑法之相关规定里面不起诉存在三种情况: 1、法定不起诉:存在于下列六种情况: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赫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它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在这种情况下是无罪的,也没有记录。 2、酌定不起诉是说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并不意味着无罪,而只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一般来说存疑不起诉就是指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成立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证据充足,检察机关还可以再次起诉,这种无罪是相对且暂时的。 三、检察院立案后能否撤案 检察机关是对司法行为进行督察的司法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法院的判决等司法行为可以行使监督的权利,这是三大司法机关相互制约的一种表现。那么检察院立案后可以撤案吗?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关于撤销案件的程序,根据立案单位的不同,有所区别。一、如果是检察院立的案件。经审查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属于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那么检察院是可以直接撤销。二、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向侦办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撤销意见。最终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程序撤销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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