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转户口手续 |
释义 | 转移户口的方式:首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然后,本人或者户主持准迁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一、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转户口需要的材料: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3、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4、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买房户口迁移: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购房合同的原件、《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入户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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