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通过和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约定奖励和报酬事项,单位也可以在其规章中规定奖励和报酬的获得情况;如果合同和单位规章中都没有规定的,单位应该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励和报酬。当然,发明人和设计人除了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还有署名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