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买卖贷款下不来,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的,则申请人可以补充、完善申请材料;如果是由于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则申请人可以在具备相应的条件后,再次提出贷款申请。 一、买房时没有买房合同也没有房产证能不能做抵押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产是不能抵押贷款的。这是因为,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必须双证齐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因为,只有双证齐全的房产,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机构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才会放款。 但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可以到银行申请按揭二次抵押贷款。不过办理这种贷款,要求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银行有这项业务,同时要求申请人的房屋按揭贷款已经按时还款满两年以上,房子有一定的抵押价值才可以办理。 二、如何从工商局除名股东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股份制公司股东变更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告知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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