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个到位一个处理(依法处理)”是中央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要求,即:1、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2、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3、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4、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以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对群众的诉求要高度重视,不推、不拖,要把政策宣传到位,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老百姓一个清白。一方面要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也要有人文关怀。要更多地站在群众的角度着想,让群众少一点冤情。党员干部要宁可自己受累,也不要让群众受委屈 那么越级上访是违法行为吗? 越级上访是指:上访人没有到信访事项的主管机关办理上访,而直接到信访事项主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更高级机关上访的行为。 越级上访人没有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信访,越级上访行为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十条,列举了六类禁止性信访行为,没有把越级上访纳入禁止性行为加以规范,只要法律法规没有列为禁止性行为的,都不能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规定与违法行为不是一回事)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三到位一处理具体要求是什么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信访条例》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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