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损超过50%可以报废吗 |
释义 | 定损金额超过车损百分之五十,这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要求,且是理赔内部管控标准,不能强制要求配合,不属于车辆强制报废的范围。定损维修金额如果超出车损险保额或者等于车损险保额的时候,推定为全损,就达到报废标准。具体可咨询当地车管所。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有一条是机动车达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对应的使用年限并不一样。对于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机动车回收企业申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果不报废还继续驾驶上路的话,一旦被交警查到那就是十二分罚款两千以下,同时还会没收车辆。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