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的交强险次年保费跟保险赔偿金额无关,而是跟出险次数有关,即出险次数越多,次年保费越高。如只出险一次,则次年保费不上涨。更换保险公司投保,其交强险保费的认定也是根据去年出险次数来认定的,是没用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