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清算完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怎么处理 |
释义 | 在公司强制清算中,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除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并清偿债务的外,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即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算能力的,则公司应当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清偿债务后终止法人资格。 一、破产清算程序和破产分配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分配清偿顺序如下: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6、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7、优先分配:清算期间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生活费、医疗费、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员工生活费; 8、第一顺序还款: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破产前为维生产经营向员工借款,企业欠员工集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企业欠非正式员工劳动报酬; 9、第二顺序清偿金额:所欠税费; 10、第三顺序清偿金额:破产债权。 二、清算组行使哪些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履行下列职权: 1、进行清理公司财产工作,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清理债权、债务;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5、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有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